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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保”学生医药费咋报销?医保 学平险互为补充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7-12-27 13:00:20

 东北网12月26日电 哈市市区50万以上在校学生近日被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许多学生成了既有医保又有“学平险”的“双保”人员。一旦住院,两个保险将如何报销?26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和中国人寿黑龙江分公司的工作人员。

  据介绍,中小学生、儿童参保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持《医疗保险证》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只需交纳由个人负担的起付标准和自付部分,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直接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就医人员可获得医院按全部发生费用出具的医疗保险结算单和个人支付部分的收据。

  如果是已经参加“双保”的中小学生,在医保结算后,还可持原始病历、个人支付部分收据和医疗保险结算单,到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费用报销。

  据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学平险”50元的保险,实际上包含了三项内容:学生平安保险、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时,按目前的执行方式,主要是以发生医疗费的总额为标准进行理赔金额核定,核定后的费用数加上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本着在保额范围内不超过所发生费用的标准进行理赔。例如:全部医疗费用为6000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为2500元,就用6000元作为额度计算“学平险”核定标准,如核定的是4000元,将减去超出总额部分,理赔3500元;如核定的是3000元,加上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没有超过6000元,就按3000元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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