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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案说法:医学鉴定 要走哪些程序?
作者:中华医师网  来源:hao910.com  发布时间:2008-1-7 16:15:12

今日嘉宾

  赵庆华,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甘肃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省律协金融、投资专业委员会及律师业务拓展和业务指导专门委员会主任。198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

  李先生问:如何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律师答: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王女士问: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应如何保存病历资料?

  律师答:病人家属应该注意收集病人的死亡疾病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等相关资料。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徐女士问:医疗事故赔偿一般有哪些项目和计算标准?

  律师答:医疗事故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作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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