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对象不清楚, 一套评价指标体系竟然包含对政府、区域和具体服务机构的评价, 有的指标并不能评价是否保证了质量, 也有的指标其实应是准入的标准。而澳大利亚采用核心指标, 从3个方面考评, 每一项指标都能反映质量, 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能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及与其他机构和人员的联系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其中组织机构质量指标中风险和法律, 高质量的服务和项目中明确和满足社区需要、关注良好结局, 以及维持高质量对外关系中的与政府的服务协议及与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间的伙伴关系等指标, 均能反映社区卫生服务系统的服务质量, 值得参考和学习。
3.3.3 评价的组织, 中国是由政府进行评价, 由于地方保护等因素必然存在问题, 而澳大利亚有独立于政府之外的专门机构, 由一组受过培训的成员进行评价, 其中一名成员须来自受评审的机构, 其他成员则来自其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3.4 评价的过程, 中国有的省份不对工作进行达标评审,而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而澳大利亚每3年评审1次, 评价过程强调系统改进工作以满足标准的证据的存在, 采取对照标准自评、同行进行的外部评议、反馈关于服务的书面报告、制定并实施行动计划、再进行评议的办法, 真正实现促进质量提高的目的。
3.3.5 评价的结果, 澳大利亚评价结果能促进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也是社区服务系统能否继续取得经费支持的指标之一。我国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扶持力度,提供工作经费, 配备基本设备和房屋等, 并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否则大多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 提供的服务不是以居民的需求为目的, 而是以经济收益为导向, 更多提供治疗性服务, 而社区居民真正需要的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却很少提供, 甚至不提供,严重背离了国家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初衷。
总之, 对照澳大利亚的经验, 我国的社区卫生服务考评体系值得反思, 尤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本是非赢利机构, 却倡导多元化发展, 其准入和质量保障就显得更加重要。我国目前的社区卫生服务过多地关注了服务范畴, 评价的多半是服务的数量, 而非服务的质量。在评价的过程中, 只注意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该具备的职能, 而忽略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其他组织机构间的关系。这种评价造成的结果是, 大家千篇一律、恶性竞争, 给城市注入了更多的资源, 但资源的利用率却不高。政府需要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规划等综合手段,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宏观规划和政策研究, 依法加强服务要素的准入管理, 健全规章制度, 积极建立中介组织并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 切实加强执业监管。对照澳大利亚的社区卫生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及其做法, 只有政府真正承担起职责, 从机构准入、经费投入、人员培养到质量保障, 相应建立质量保障项目, 才能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评真正发挥质量改进的作用。
转自中国医院数字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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